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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山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再压减30%以上

发布时间 2021-05-26     发布人: 宝力祥装饰--企划部     浏览次数:1509

全国少!

山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再压减30%以上




合并同阶段同部门审批事项、优化部门协作审批事项办理、优化部分事项审批范围……5月2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突破配套措施,这是《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中的18个配套措施之一,也是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站在新的起点上,持续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举措。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玉志介绍,2018年以来,山东省先后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优化提升方案、流程再造方案,省级层面累计出台120余件配套政策,基本实现了审批流程、审批系统、审批体系、监管方式“四个统一”,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压减到了100个工作日以内。“拿地即开工”、“开工前零费用”、全链条下放审批事项等一批经验做法获得肯定。全国工商联“2020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结果显示,企业对山东省投资项目审批速度加快感受强烈。


“虽然在前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政策落实还有差距,全流程线上审批便利度仍有待提升,个别环节和事项还存在‘体外循环’和‘隐形时间’情况,区域评估推进不平衡,市场主体对联合验收接受度还不够高,还存在市政公用服务接入还不够便捷、审批事项整合不够彻底等问题。”玉志坦言,为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配套措施初稿,先后两次征求18个省直部门和16市意见,并送有关部门会签,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后,作为《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中的18个配套措施之一,于4月份印发实施。


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突破配套措施共26条,从合并审批事项、优化部门协作等5个方面,明确了创新突破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并同阶段同部门审批事项。从市政公用报装、用地(海)核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备案、市政设施类审批等6个方面明确了合并路径,相关事项合并后,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补正、发放一个证书,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将进一步压减30%以上,由目前的73项,压减到40余项,实现全国少。


(二)优化部门协作审批事项办理。从招投标办理、市政报装、联合验收、房地产项目综合验收4个方面进行了优化。一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共享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和信息。二是实行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与市政公用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三是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提升联合验收可操作性。四是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符合条件的可容缺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三)优化部分事项审批范围。从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办理3个方面,进一步简化了小型项目办理流程。一是规范设计方案审查,出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制定规委会审查项目清单。二是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建设内容单一、标准明确、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三是适当提高施工许可办理限额,允许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分段办理施工许可。


(四)优化评估评价、中介和市政服务。从区域评估、办理成本、全流程测绘、中介服务、水气热服务和排水接入6个方面,优化行政审批外的其他事项办理。一是建立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由政府统一组织对相关事项进行评价。二是鼓励各市将小微企业投资的低风险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三是整合全流程测绘事项,实现“多测合一”成果全过程共享应用。四是优化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纳入清单管理。五是完善水气热服务规范和评价体系,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六是简化排水接入办理流程,主动提供接入服务。


(五)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从7个方面,明确保障措施。一是提升建筑质量管控水平,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二是探索实行建筑师负责制,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三是加快推动全流程在线审批,加强全过程审批信息监管。四是统一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实施闭环管理。五是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六是编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七是依法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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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新政:

建设单位可依需自主选择联合验收方式




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直接决定了项目能否投入使用。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5月25日召开的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突破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将出台新政,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联合验收服务水平。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晓海介绍,近年来,山东大力推进工程建设联合验收服务,明确对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及建设条件落实等事项,按照“企业申请、统一受理、集中组织、各负其责、并联验收、限时办理”的原则,组织联合验收。要求各市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统一窗口,编制联合验收申请材料清单和现场查验事项清单,统一受理联合验收申请材料,统一组织现场查验,统一出具联合验收意见。此外,按照有求必应原则,向建设单位提供验前指导服务,发现问题一次性告知,现场查验时主要核实整改情况。通过联合验收,有效减少了项目单位申请材料,节省了时间成本,提高了固定资产投资效益。


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配套措施从以下4个方面,进一步提升联合验收服务水平。


一是合并验收备案手续。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进一步减少了验收备案事项,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整合为“一张表单”,联合验收通过后核发统一的联合验收意见书。


二是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针对部分项目难以同时达到验收条件及验收事项前后交叉等问题,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更加符合项目建设实际。


三是推行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城建档案验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可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


四是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水电气热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接收上述配套公益设施的有关部门参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对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移交的配套公益设施,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可以容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竣工验收阶段牵头部门督促有关部门限时接收,签订移交协议即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通过以上措施,联合验收可操作性将更强,市场主体接受度更高,也将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服务监管效率和质量。”张晓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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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行压茬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可为建设单位省20个工作日




5月2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突破配套措施。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山东推行“压茬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来,措施落实成效明显,审批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可为建设单位节省约20个工作日的审查时限。今年还将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办,对位于城市景观风貌影响较小的工业园区等经济功能区的简易低风险项目、工业仓储项目,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少瑾介绍,按照《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和个人持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以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为例,按照正常程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经:招拍挂中标、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土地合同、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取得土地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等7个环节。


而推行压茬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在项目招拍挂中标后,便可与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土地合同、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取得土地证)等工作同步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审批,不必等取得土地证以后才开展工程规划设计与审查,审查方式由原有的串联审查变为并联审查。“压茬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措施落实成效明显,审批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可为建设单位节省约20个工作日的审查时限。”少瑾说。


今年,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突破要求,山东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办。


一、拟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下一步,经过更加深入广泛的调研分析和征求意见,研究建设工程分类型、分区域管理的举措,对工业、仓储、物流等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设备安装和厂房内部空间调整,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且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建筑主体结构前提下利用老旧建筑等活动,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位于城市景观风貌影响较小的工业园区等经济功能区的简易低风险项目、工业仓储项目,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节约单位时间成本。


二、进一步规范设计方案审查流程。加强对各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业务指导,强化部门协同,按照 “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模式,进一步创新并行审查、联合审批机制,持续优化审查流程。在已有市政、消防、绿化、出入口设置等十多项并联审查内容的情况下,继续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纳入联合审批,并同步并行审查海绵城市设计、土壤污染调查、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等有关要求,将能并联的环节尽量并联、能压缩的时间压缩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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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投资额100万以下房屋建筑 

可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5月2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突破配套措施,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落地开工,山东提出将全省施工许可办理限额提高到“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手续直接决定项目能否开工建设,是市场主体重点关注的事项。同时,施工许可作为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标志性节点,在整个工程投资建设领域全流程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玉志介绍,近年来,山东省不断简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合并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3个手续,实现了“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审批”,减少了企业跑腿次数;将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资金到位证明等申报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减少了申请材料;将办理时限从法定的7个工作日压减到3个工作日,有效缩短了项目开工时间、降低了企业成本,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


这次出台的配套措施,从以下3个方面进一步优化了施工许可手续办理:


一是进一步提高施工许可办理便利度。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工程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建设项目相关招标投标信息共享给主管部门,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招投标数据可通过平台共享获取,进一步减少需要企业提供的材料文件。


二是进一步合并施工许可关联手续。当前全省13个市和全部县人防主管部门已并入住建部门,全面推行施工许可和人防相关手续合并办理具备了条件。今年,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合并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实现了“四证合一”。


三是调整施工许可办理限额和方式。当前,我省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范围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市场主体需求,配套措施提出,将全省施工许可办理限额提高到“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目前正在推动修订相关省政府规章。同时,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需要分段压茬办理施工许可证,进一步加速项目落地开工。



· 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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