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助力工程项目纾困”工作精神,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助力项目纾困延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承诺期的通知》(济建财字〔2022〕10号)有关要求,我局就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不含黄河以北地域)、历城区、长清大学科技园范围内D一阶段(3月29日至4月30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初审,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5月30日至9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电话:66605595、68967469、82077800、邮箱:ptfzs@jn.shandong.cn,地址:济南市站前街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S08窗口。 附件:2022年D一批延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承诺期项目表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
摘自《济南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