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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8     发布人:     浏览次数:1630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管理,贯彻落实建设执业资格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执业师执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执业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安排,决定对全市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济南市建筑业企业注册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其注册证书和印章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检查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工资发放及考勤记录等材料是否完备,结合业务文档及执业业绩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挂证”行为。

(三)检查其权利落实和义务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检查其执业行为是否规范,重点核查项目负责人员持证书上岗、规范签章及在岗履职等行为。

三、检查方式

1.市住建局将按照检查事项的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库,并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采取网上筛查、书面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

2.书面检查时,需报送的以下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3.身份证、执业印章;

4.劳动合同、6月至11月社保权益单、工资发放流水、考勤记录;

5.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四、检查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2023年11月15日前)。各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对是否存在“挂证”、社保违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市级检查(2023年11月25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专家组,对系统自动抽取的5%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以电话通知的方式,按照专家组规定的时间顺序,到指定报送地点报送书面资料,接受检查。

(三)处理处罚(2023年11月底前)。根据检查结果,督促存在问题的执业师按期完成整改,并持续跟踪督导。对拒不整改和逾期不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四)结果通报。检查任务结束后,市住建局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将检查结果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形成全市建设执业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同时在部门网站公示,并计入诚信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具体负责工作人员的职责,按照时间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二)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我局将立即核实处置。尤其对投诉举报较多、有违规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核实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戒。

书面资料报送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306号济南建设档案大厦2703房间,联系人:张卫 ,电话:0531-61378819。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6日